夫妻共同债务和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发布时间:2024-12-05 14:49 阅读次数:
夫妻共同债务和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共同债务和共同财产怎

么分割

涉及到夫妻之间共同债务与共同财产的切割分割,无疑是一项极其错综复杂的议题。当我们着手进行这一系列的分割与划分时,往往会遵循如下几个基本的指导原则:

首先,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明确规定双方必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若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无法足额抵偿债务或出现了财产归各自自有等情况,则应该由双方经过协商达成清偿方案;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交由法院作出裁判。

其次,若某一方单方面的债务,然而该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求、共同生产经营目的,或者是出于夫妻双方的合意,那么同样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后,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一般情况下应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

如若协商无果,法院将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并考虑到子女抚养、女性权益以及无过失方利益等因素,依法做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举证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夫妻双方在面临共同债务举证需求时,所需提供的所证实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借据等书面凭证;

借款时间虽由某单方当事人以个人名义签署,但是所借之款项实际却是为了满足双方共同生活或共

同业务经营所需,只要对方向法院表示认可或者债权人为之提供明证,确定无疑地将其界定为共同债务;

若债权方有充分证据证明婚前某一方当事人承担的债务实为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所需,那么该笔债务必须被视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共同债务怎样还债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夫妻任何一方都负有共同偿还这笔债务的责任,无论这笔债务是由夫妻其中一方或是双方共同所借。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先行协商决定债务的偿还方式以及各自主负责的比例;如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笔债务将会根据夫妻双方的角色平等分配以各自负担。其次,在支付债务本息额时,必须优先使用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资金来进行清偿;如果仍有不足,剩余部分便需由夫妻双方再行商议如何进行偿还或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此外,如果夫妻中的某一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仅源于其个人行为,或者这笔债务本身就是非法债务,那么另一方就无须承担偿还责任。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由于各个地区的法律规定存在差异,因此具体的偿还规定也会有所不同。

夫妻共同债务与财产分割复杂。分割遵循原则:共同债务双方共担,协商不清偿方案或由法院判决;一方债务若为共同生活或经营,也视作共同债务。共同财产处理,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考虑多因素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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