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侦探::丈夫找替身假办离婚证卖掉夫妻房

发布时间:2021-12-14 17:00 阅读次数:

距法院开庭审理自己起诉的离婚案还有10天时间,妻子王芳却意外发现民政部门已经颁发了《离婚证》。不仅如此,一份补办的《结婚证》上,与丈夫李云(化名)共结连理的“妻子”,竟是一个陌生名字。    接下来,更让王芳觉得不可思议——夫妻二人共有的一套房产,也早在今年5月,被丈夫凭伪造的《离婚协议书》,在昆明市房产交易中心售出,房产证换成新主人。    出钱找替身假离婚——领取离婚证——伪造离婚协议书——卖掉夫妻共有的房产……陆续发生的诡异之事,至今让王芳觉得诡异——丈夫怎么就能在民政局、公证处、房产交易中心一路闯关,办妥了所有手续呢?    目前,王芳还得打另一个官司,向长沙婚姻调查 法院起诉民政局要求撤消那份《离婚证》。而这起由丈夫一手操办的诡异之事,对王芳最直接的影响是“无家可归”,因为个人物品也被丈夫悄悄“搬走”,她的生活和工作深受影响。    房产抵押贷款15万元成导火索    “我们夫妻感情还是好的,至少表面上来看并没有什么大问题。”说起7年多的婚姻,王芳有些无奈。据她回忆,一笔贷款成为事件的导火索。    去年下半年,李云计划与朋友合伙经营火锅店,于同年11月21日用夫妻共有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15万元。之后,火锅店没开成,钱就存在了原来的账户上,而储蓄卡则一直由丈夫保管。    今年2月27日,李云突然对王芳说从银行贷来的15万元已经被他花光,无力向银行还款,让她将当月还款存进银行。王芳说,第三天她携带存折去银行还款时,被存折上所打出来的取款明细吓了一大跳:原来在贷款当天,丈夫就用储蓄卡取走了3万元,其中2.5万元在柜台上取的;第二天又在柜台上取了3万元,银行有录像和签字可查询。在贷款后的40天内,丈夫先后37次用储蓄卡从银行柜台及不同银行的提款机上取走人民币共计14.77万元。    “这些钱都用来做了什么呢?”王芳至今仍未能想明白。当她问起丈夫取钱的原因及钱的用途时,李云先说是因为1997年斗殴伤人的赔偿,后又说是与他人合伙投资地下赌场等等,种种借口难以自圆其说。    这事让王芳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今年3月3日晚,她决定回娘家冷静一下。3月7日,王芳再回家时,发现门打不开了,门锁竟被丈夫给换了(此事当时向派出所报过案)。无奈之下,王芳再次回到娘家居住。    回到娘家后不久,丈夫又向她提出以房子作抵押,追加10万元贷款。由于王芳不同意,两人还因此发生了肢体冲突。“此事,经警方调解才得以暂时平息。”王芳的母亲强调。    因为贷款一事所引发的这一切让王芳心灰意冷。今年3月20日,她向昆明市西山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审理她与李云的离婚案。理由是婚后与李云发生家庭矛盾无法协商,加之双方性格不合,感情已彻底破裂,请求法院判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子。    假协议假证 “闯关”卖房    3月24日,法院立案;5月20日,双方拿到传票。王芳一颗悬着的心放了下来,期间没再和丈夫联系,想静静等待6月26日的开庭。这段时间,她也因为担心贷款月供没还影响个人信誉,到银行查过账,发现贷款全部还清。    王芳的母亲告诉记者,银行的朋友也曾建议,应该去查查背后的真相。“只是没想到房子竟然瞒着我卖了。”6月16日,距离法院开庭还有10天,王芳在邻居的提醒下去“看看房子在不在”,才发现房长沙出轨了怎么办子早已被卖。    这下王芳急了,和父母一起从房产交易中心查起,这才发现李云分别在2004年与2006年伪造王芳的签名,先后向银行贷款3万元与5万元;另外,王芳还查到一份在昆明市某公证处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成交价30万元整,作为甲方的李云保证,拥有上述房屋之完全所有权,并且无任何权利瑕疵。款清后5月15日交房。同一天,买卖双方还参与了《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公证书中提到:“李云4月29日离异,离异时协定李云个人拥有坐落于环城南路的房屋。经本处向该房屋的登记机构查询,发现该房屋的登记簿记载事项与甲方所持房屋权属证书一致,且无异议登记、预告登记、被查封等任何所有权受限制的登记记录,也无抵押登记等他项权利设立的登记记录,甲方可以对该房屋行使处分权”。 在本页浏览全文>>(共计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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